1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磨細礦渣、微硅粉、粉煤灰、磨細天然石等及其復合的礦物外加劑膠砂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數(shù)的測試方法。
2試驗用儀器
采用GB/T17671水泥膠砂溫度檢驗方法(ISO法)中所規(guī)定的方式用儀器。
3試驗用材料
3.1 水泥
采用GB8076——1997附錄C中規(guī)定的基準水泥。在因故得不到基準水泥時,允許采用GA含量6%~8%,總堿量(Na2O%+0.658K2O%)不大于1%的熟料和二水石膏、礦渣共同磨制的強度等級大于(含)42.5的普通硅酸鹽水泥,但仲裁仍需用基準水泥。
3.2砂 符合GB/T17671規(guī)定的標準砂。
3.3 水 采用自來水或蒸餾水。 3.4礦物外加劑 受檢的礦外加劑。
4試驗條件及方法
4.1試驗條件 試驗室應(yīng)符合GB/T17671 1999中4.1的規(guī)定。試驗用各種材料和用具應(yīng)預先放在試驗室內(nèi),使其達到試驗室相同的溫度。
4.2試驗方法
把水加入攪拌鍋里,再加入預先混勻的水泥和礦物外加劑,把鍋放置在固定架上,上升至固定位置。然后按GB/T17671—1999中6.3進行攪拌,開動機器后,低速攪拌30S后,在第二個30S開始的同時均勻地將砂子加入,當各級砂是分裝時,從最粗粒級開始,依次將所需的每級砂量加完。把機器轉(zhuǎn)至高速再拌30S。停拌90S,在第一個15S內(nèi)用一個膠皮刮具將葉片和鍋壁上的膠砂刮入鍋中間。在高速下繼續(xù)攪拌60S。各個攪拌階段,時間誤差應(yīng)在±1S以內(nèi)。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參照GB/T2410進行。
4.2.3試件的制備 按GB/T17671—1999中第7章進行。
4.2.4試件的養(yǎng)護
4.2.4.1試件脫模前處理和養(yǎng)護、脫模、水中養(yǎng)護按GB/T17671——1999中8.1、8.2和8.3進行。
4.2.4.2強度和試驗齡期 試體齡期是從水泥加水攪拌開始試驗時算起,瑣齡期強度試驗在下列時間里進行。
——72h±45min; ——7d±2h; ——>28d+8h。